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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關名稱
大官署
機關職掌
職掌參考文獻
大官掌供豕物,備器用,稽市直,徵菜地賦額致諸庫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5,頁3317
大官、珍饈、良醞、掌醢四署署正,(初制,滿員四品,順治十六年改六品。康熙六年陞五品,九年定從六品。漢員同。)亦如之。署丞,(初制六品。康熙九年定從七品。)滿洲各二人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5,頁3316
設置詳情
中曆西曆層級上級機關一級機關沿革說明參考文獻
順治1年-順治13年1644-1656三級光祿寺禮部1.(順治元年定)大官、珍饈、良醞、掌醢、四署。滿漢署正各一人。滿洲署丞各一人。漢署丞各一人。漢監事各一人。
2.順治元年,設光祿寺
1.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第01冊,卷21,頁277
2.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5,頁3317
順治13年-順治15年1656-1658三級光祿寺禮部(順治)十三年。(光祿寺)裁四署漢監事各一人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第01冊,卷21,頁277
順治15年-順治18年1658-1661二級光祿寺光祿寺1.(順治十五年)(光祿寺)又裁四署漢署丞各一人。司牲司漢大使一人。
2.(順治)十五年,(光祿寺)仍歸本寺。
1.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第01冊,卷21,頁277
2.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5,頁3317
順治18年-康熙10年1661-1671三級光祿寺禮部(順治)十八年,(光祿寺)復隸禮部。康熙三年,以禮部清釐無法,復改儲戶部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5,頁3317
康熙10年-康熙37年1671-1698二級光祿寺光祿寺(康熙)十年,仍以禮部精膳司所掌改歸本寺。乾隆十三年,始命大臣兼管寺事。光緒二十四年,省入禮部,尋復故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5,頁3317
康熙37年-光緒24年1698-1898二級光祿寺光祿寺1.(康熙)三十七年。(光祿寺)設四署滿洲署丞各一人。
2.(光緒二十四年七月乙丑)度支歲入有常。豈能徒供無用之冗費。致礙當務之急需。如詹事府本屬閒曹。無事可辦。其通政司、光祿寺、鴻臚寺、太僕寺、大理寺等衙門。事務甚簡。半屬有名無實。均著即行裁撤。歸併內閣及禮兵刑等部辦理。……。(丁卯)諭軍機大臣等、詹事府、通政司、光祿寺、鴻臚寺、太僕寺、大理寺等衙門。現已裁撤。所有各該衙門一切事宜。歸併內閣六部分辦。著大學士六部尚書侍郎即行分別妥速籌議。限五日內具奏。尋大學士李鴻章等會奏、謹按會典內載。……。光祿寺恭辦典禮。鴻臚寺掌朝會燕饗。擬請歸併禮部。……。惟歸併之後。一切事宜。應由各衙門移取職掌文卷。體察情形。斟酌辦理。從之。
1.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第01冊,卷21,頁277
2.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實錄:德宗景皇帝實錄,卷424,頁556-557,
光緒24年-光緒32年1898-1906二級光祿寺光祿寺1.(光緒二十四年八月壬辰)著將詹事府、通政司、大理寺、光祿寺、太僕寺、鴻臚寺、等衙門。照常設立。毋庸裁併。
2.(光緒)三十二年,(光祿寺)仍省入。
1.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實錄:德宗景皇帝實錄,卷427,頁603
2.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5,頁3317
配置職官
職官名稱異名品級中曆西曆
署正從六品順治1年-光緒32年1644-1906
署丞從七品順治1年-光緒32年1644-1906
監事順治1年-順治13年1644-1656
筆帖式未入流不詳不詳
經承未入流不詳不詳
菜園頭不詳不詳
參考文獻
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,211166-001號
清代國家機關考略,頁69
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,頁192-193
光祿寺則例,卷69,頁1-5
更新日期
2024/01/08
Apr 2 2024 18:08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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